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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letter | 12月3日起美国商标答复审查意见期限缩减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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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缩短商标审查周期,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新规,从2022123起,美国商标审查意见(Office Action)的答复期限由原来的6个月缩减为3个月。详情如下。

一、适用范围

1、适用的申请基础:

实际使用(1A)、意图使用(1B)、在先6个月优先权(44E)、国外注册(44D)

注:通过马德里途径申请(66A)不适用于该新规,新规实行后基于66A的申请,收到审查意见后的答复期限仍为6个月,且期限不可延长。

2、适用的审查意见范围:

 

新规将适用于所有的审查意见,其中注册后审查意见(post-registration office actions)将从2023107起实行新规,其余审查意见将从2022123起实行新规。

二、答复期限计算方式

新规的实施时间主要限定的是审查意见的签发日(issue date,即,2022123日或之后发出的审查意见,以及2023107日或之后发出的注册后审查意见,将按新规计算答复期限。在新规实施之前发出的审查意见,仍维持6个月期限不变。

新规实施后,如果在3个月审查期限内无法按时完成答复的,可以申请延期3个月(a single three-month extension),如果延期申请被批准的,申请人需要在审查意见签发日起的6个月内完成答复工作。延期申请需缴纳官费125美元,只可以延期1次。

注:延期申请必须在初始答复期限届满前提起;延期申请获准的,申请人拥有的总计6个月答复期限仍是从审查意见签发日起算,而不是延期申请获准日加3个月。

三、未能按时答复审查意见产生的影响

若未在审查意见签发日起3个月内提交答复或申请延期的,或者未在延长后的期限内提交答复的,期限届满,则该商标将视为放弃(abandoned)。商标无效后,若想恢复商标申请的,需要在商标无效通知(Notice of Abandonment)发出后的2个月内提交恢复请求( Petition to Revive Abandoned Application),并缴纳150美元的官费。

 

信息来源:美国专利商标局官网https://www.uspto.gov/trademarks/laws/2020-modernization-act/new-response-deadline-applications

 

2022-12-02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