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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商标表达了浓厚的“兴趣”,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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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热词,一个梗,往往能够迅猛的提高曝光率,比如,最近的“吃桃桃”,看完之后,小编不禁陷入沉思,我可能是个男的!!!

 

将网络热词申请商标已然成为一种常态,从早期的“白富美、高富帅、屌丝”,到现在的“打工人、干饭人”,已经屡见不鲜,商标界的财富密码,谁都想蹭一波,万一中了呢!

最近有个男人,成功地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注意,商标随之而来,不管行不行,先抢一波,nice。

 

已经有人申请“吃个桃桃”,商标局显示申请日期2021年8月24日。

 

 

 

 

当然,输液梗“想你的液”也不能落下,截止2021年9月3日,商标局官方网站显示申请件数已达77件,不愧是王思聪的土味情话,自带流量。

 

 

 

 

能和“想你的液”一比的那就只有“秋天的第一杯奶茶”,还记得2020年9月,借用秋天这个季节秀恩爱的那杯奶茶吗?

 

 

最终也无人问津…….逐渐被大众所遗忘,昙花一现。

 

就让秋风带走我的思念,带走我(羡慕)的泪,类:“难过的时候就倒立”,“好的,哥哥”。

 

 

 

回到2021,注定有吃不完的瓜,娱乐圈兴起了纯狱风,大批的申请人(吃瓜群众)申请了“吴签”,不知道本人知晓了,作何感想。

 

 

 

虽然,网络热词影响范围广、传播速度快,但是如果企业能够顺势而为,适当利用网络热词,便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而减少宣传费用。但是,网络热词注册风险大,不是每个都能申请成功,比如上文提到的“秋天的第一杯奶茶”,已经大批量驳回了,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的是,注册网络热词,需要遵循《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能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商标本身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有近似商标,否则很容易被驳回。

 

 

适用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三)条,缺乏显著性的标志是不予注册为商标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申请人在注册商标之前,应该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品牌运营情况从企业本质出发,不能因为新鲜感盲目跟从,否则,在后续品牌维护和品牌建立的道路上顾此失彼。因此,想要注册网络热词的申请人,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不然白花了钱却竹篮打水一场空,得不偿失。当然了,如果您另有“目的”,那就请忽略小编的建议。

 

 

So,卫智,专注知识产权多年,为您提供从基础申请到商标维权等一站式服务!

 

感谢选择我司的客户,我们会继续努力哒ღ(´・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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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17:15